漫步在林荫间的小道上,史密斯周再一次抬头打量起了自己身后的状况。
群山环绕,草木遍生。峰峦起伏的高山如同众星拱月一般环绕着自己所在的这片郊区的外围,而那些被皑皑白雪所覆盖的山巅之上,一道冲天的光柱崛起于其中,一边和远处隐约可见的钢铁之城的穹顶遥相呼应着,一边宛若一个倒扣的蛋壳一样,把整个郊区,乃至整个城市都给包裹了起来。
这是一种非常壮丽的景色,然而这样的景色却并非是一般人所能看得见的。制造出这样场景的人显然是不希望这一切能够为凡人所识见,所以在他的刻意安排之下,凡人的眼睛根本无从识别这样的景色。也就是像史密斯周这样在神秘力量上有着超凡成就的人,大概才能一度究竟吧。
而尽管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手笔,史密斯周在心里还是忍不住得赞叹,自己的这些个儿媳妇还真不是一般的角色。
凭借着自己深厚的魔法造诣以及知识积累,他当然看得出来这种布置下显露出来的美索布达米亚风格。而遍数自己认识的目标,大概也只有那个曾经在苏美尔和亚述人之中被尊称为红海女王的儿媳妇才有这样的本事。
要知道,这可是公元前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女神了。先不说其所拥有的身份、地位,光是这份力量的强大和纯粹,就已经是难能可贵。
对于自己儿子能把这么厉害的女人给追到手,史密斯周的感觉绝对和自己家放养的猪把别人家精心饲养的小白菜给拱了一样爽利。从一个父亲的角度来说,哪怕他们父子之间的感情已经成这样子了,他还是要忍不住得说一句干的漂亮。但是可惜,他们之间的关系,显然是敌人的成分要更多一些。
而如果是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话,那么哪怕这是一个女神的大手笔动作,在他的眼里也是不堪入目的。
没有人规定神灵的手段和能力就一定比人类来得高。最起码的,在史密斯周这个从几千年前就开始玩弄神灵命运的家伙面前,区区美索不达米亚的女神,还不会被他放在眼中。
他进入这道由莉莉丝布置的屏障,简直就是如入无人之地。可以说,除了他自己以外,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人发现他的介入。
而他之所以会在这个时候进入到这里,这个由他儿子一手建立起来的城市,他的目的当然不可能是为了搞什么破坏。
先不说搞破坏这种事情有没有必要让他亲自出马,光是在动机和理由上,他就没有去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的必要。
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有另外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就是,他需要和他的一个小朋友完成会面。
距离约定的时间已经很紧迫了,史密斯周自然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继续感慨下去。他开始迈步向前,以缩地成寸的手段飞快地穿越过了这片树林。而当他就这样穿过茂密的林荫,进入到一片溪谷之中时,他立刻就看到了那个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人的身影。
那是一个小小的人儿,看起来也不过只是六七岁的年纪。不过史密斯周知道,这个小人儿的实际年龄可能还要更小一些。而之所以会比他实际上的年龄表现得更加成熟,则完是因为他那强大的体魄。
几个月大就能健步如飞,识文知字。一两岁的时候就能搬山扛鼎,降龙伏虎。这样的特例当然不是普通人类所能比拟的。可以说,要不是生命固有的进程把他控制在幼年期这个阶段的话,像是他这样的力量拥有者,怕是早就已经完成向成熟生命个体的蜕变了。
神话里其实并不缺少这样的例子,那些一出生就能打死牛,没几天就能长大成人的英雄、神子总是比比皆是。但是他们和这个小家伙可没得比。
以史密斯周的阅历,他当然清楚那些所谓的英雄神子到底是怎么样的货色。说的好听一点,是时势造英雄。而说的不好听了,他们根本就是所谓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