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他了。”沈洛美耸耸肩。
“盯上他?不会吧?”秦牧依依眨巴眨巴眼,昨天那小子的样子就像要吃人,谁见了不怕。
难道这些人主动示好是因为秦炎离,这小子贼有女人缘,到哪儿都拉风,何况现在的女孩子就喜欢这种帅酷吊炸天的类型。
原以为经历了昨天的事,同事对她更会比值为恐怖之,甚而还会暗地里把她奚落个遍,现在到好,完全不在她设想的范围,最难琢磨是人心,尤其是女人。
“怎么不会,你看她们对你的态度就清楚了,何况你和乔总都这么高调秀恩爱了,这些人哪个不是势利眼,得罪你不就等于让自己没饭碗,傻缺啊,以后我要抱牢你大腿了,话说,三妞儿,你和秦氏什么关系?”沈洛美斜眼看着秦牧依依。
老天为什么这么不公,生的美也就算了,还得老板眷顾,有帅气的弟弟,还有让人称羡的背景,越想越恼。
“认真设计你的图,我回去了,嗯,或许该把那些东西还给她们,这让我很有压力。”秦牧依依并没有正面回答沈洛美的问题,她并不想让大家知道她是秦家人。
“缺心眼儿啊,干吗还,又不是你要的,自己留着用吧。”沈洛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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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要,用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秦牧依依头直摇。
和同事们的关系到是改善了,但这种改善却并非是秦牧依依的喜欢,她们的多位只是一种简单的讨好罢了,不管是因为秦炎离,还是因为乔其天,反正都不是真心要和她交好。
“你要还给人家,那就意味着不接受别人的友好,还是默认了吧,回头换种方式还给人家就行了。”沈洛美提醒着。
“还是你想的周全,听你的,爱你呦。”秦牧依依冲沈洛美比了心。
沈洛美则在心底里冷哼了一声,谁稀罕你的爱,我们不可能是同路人。
秦牧依依觉得沈洛美说的对,纠结那些有的没的干吗,维持表面的和谐就行,日久见人心,她相信时间久了大家自然会知道她的为人。
秦炎离上了一个不入流的大学已经是吴芳琳心里的刺,便和秦玺城合计着让他去国外镀镀金,回来就有了资本,毕竟他以后是要接受秦氏的,怎么能一点光环都没有。
对于父母的建议,秦炎离头摇的跟拨浪鼓是的,出国可以,必须和秦牧依依一起,否则,他哪里也不去,但显然,送秦牧依依出国是不可能的,而秦牧依依也没有出过的打算,中国话听着都吃力,还去什么国外。
因为秦牧依依不去,所以任秦玺城和吴芳琳怎么游说,秦炎离就是不点头,无奈之余也只能由着他,子女是父母的债,有几个父母能赢过子女的。
于是秦炎离以实习生的名义进了秦氏,说来也奇怪,秦炎离看似一副飞扬跋扈的『性』格,在公司里却很低调,做事也积极认真,对外他从不宣称是秦玺城的儿子,因此周遭的同事都把他当普通人。
秦炎离从小就记忆超凡,属于过目不忘的那种,小时候背单词啊,古文什么的,秦牧依依背半天了都结结巴巴的,秦炎离只随便看看便一字不差。
秦牧依依总觉得他的脑子和别人的结构不一样,聪明哪能这么聪明,总是让她自惭形秽,幸而这个人是自己的弟弟,不然真要去撞墙了。
秦炎离不仅脑子灵活,记忆超凡,也非常的有见解,思维能力远远超越了他的年龄。
在公司实习半个月后,秦炎离对公司的流程已经了如指掌,公司采用他的建议,使得新项目的投资成本降低了两个点,实习一个月,就独立完成了一个项目的谈判,预计获利五百万。
虽然对于秦氏这样的企业来说,几百万的成绩并不值得炫耀,但对于一个实习生,且只有二十岁的一个实习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