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恋爱,更没有把男生带到妈妈跟前过。
虽然,于乐还不怎么算是我的男朋友……
可是,这么荒诞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可是,于乐就这么收下了?!
按照正常的套路,不应该是怒撕支票,指天指地赌咒发誓吗?
我爱你的女儿,金钱买不到我的爱情!我可以离你女儿远远的,但你不要拿你的臭钱来侮辱我的人格!
今天你对我待搭不理,明天……莫欺少年穷!
s感谢“浮云追落日”打赏了很多币,没数清楚……哦,感谢舵主!
s感谢“天牛行空”打赏1000币。感谢“迪斯之殇”打赏1000币。感谢“syyzy4444”、“乱花渐欲迷人眼”慷慨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