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都市传说1(1 / 3)

陆五抬头看了看墙上古典式的大钟。此时分针和时针已经一起朝着正上方。哪怕夜生活丰富的现代社会,此时也够的上“午夜”的档次。

“喂,陆五,贱人最近很春风得意啊。”董越醉醺醺的问道。“他居然说你能帮我,所以让我来找你。”

这是一家路边常见的,很普通的夜宵小店。门口那个闪亮的大招牌上画着一只高举钳子的小龙虾。此时小店里面已经没有其他食客,只有他们两个人。事实上,桌子上早已经堆满了龙虾壳。不过更加引人注目的是桌子上那一整排的酒瓶子——多种类型,啤酒白酒都有。

有经验的人都知道,其实单一类型的酒还好,不同类型的酒,比如说啤酒和白酒,混起来喝的话非常容易醉。这种喝法不能以正常的“酒量”来衡量。比方说一个人能喝半斤白酒,或者三瓶红酒,但是两者混合起来喝,他就绝对不会达到正常的酒量就趴下。在市这个地方,除非是真心喝酒求醉,亦或者是兄弟哥们“斗酒”,否则没什么人会用这个方法喝酒的。更别说这里不过是一个夜宵小店罢了。

董越晃着脑袋,眼睛盯着酒瓶子。桌子上的酒瓶这么多,绝大部分都是他喝下的。就连陆五都惊讶这小子怎么有了这么大的酒量。

当然了,喝到这个份上,海量也要到头了。从董越的动作、姿态、说话的口气就能看出,他真的喝醉了。

不同人喝醉是不同表现,有说胡话的,有直接趴下的,而董越除了身形有点摇晃,动作有点夸张之外一切正常,说起话来也是逻辑清晰的。

“当然那也只是说说,我知道你帮不了我……这种事情,谁能帮忙的?说到这个,我们毕业后混的最好的就是贱人了,”董越摇头晃脑的说着。“只不过一年的时间,他居然自己开了公司,当上了老总。问他为什么,你猜他怎么回答的?”他把目光转向陆五。

“他怎么说的?”

“他笑嘻嘻的说自己抱上了金大腿!那得意的样子……嗝……听说你好像混得不错?!”

“呃……”陆五不知该如何回答。

当初大家其实挺羡慕董越的,怎么说呢,毕竟他在外贸公司找到了工作,而且是单身宿舍的工作。这年头工作到处都有,只要肯干活,没有饿死的人,只是好歹的问题。但是类似于体面、收入高、稳定外加住所的却着实不多。更别说还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了。

别不说,找女朋友都有先天优势的说。

但是现在他一副消沉沮丧的样子,清楚的表示世间事有利必有弊。这也正常,比方说陆五自己就是如此——天下哪里有那么好的事情。

董越沮丧的理由很简单他刚刚得到了一次晋升机会,然后……女朋友吹了。

这个晋升机会是就是外派——到外国去。这个外派可不是去西方发达国家去见识资本主义的腐化生活,而是去某个经历过内战的东欧小国家,一个可以说兼具混乱和贫穷的国家。这么说吧,在公司员工的眼里,这个鬼地方在生活设施方面可以媲美印度,在安全方面可以媲美索马里,在自然环境方面可以媲美撒哈拉……总之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鬼地方,正常情况下是没人愿意去的那一种。

就像所有此类的情况下一样,既然没人去,不能指望员工的道德品质和牺牲精神,那就只能附加福利悬赏了。所以,公司高层宣布,去那个鬼地方呆两年,直接晋升一级。就好像政府部门援藏、援疆之类,回来就可以直接升级。

公司员工内部,每个人都要对此进行一番权衡利弊。不过最终报名的人颇多。而作为一个能干的新人,董越成功的击败众多竞争者脱颖而出——这小子英语不错,成为他最大的优势。总之,花落他头上。可惜对他来说并不一定是好事。

刚刚结识不太久的女朋友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当董越无视反对参加竞选并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