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亨利写过一本小说,叫做《财神和爱神》。”高厂长似乎在笑。“里面的人物说了一句至理名言‘我始终相信钱能通神。我查遍了百科全书,已经查到字母y,还没有发现过金钱办不到的事;下星期我还要查补遗’,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高厂长,你可能对演艺圈了解不多。”汤玛士说道。“有很多刨根问底的家伙,比方说狗仔队……一旦被查出来真相,那么琥珀的星途就马上毁了。”
“狗仔队,不理会他们不就行了吗?”任健倒是被稍微勾起了一点好奇心。“而且,听说狗仔队是人人喊打的。”
“没那么简单,事实上,明星都对狗仔队抱有善意,也不得不友善。因为狗仔手握选街拍的生死大权,如果长期有一批狗仔刻意选丑照刊发的话,对于个人形象会是个大打击。这就是媒体在这个时代的权力。”
“哦,我忘记你曾经是狗仔队的一员了。”
对于这个,汤玛士并不忌讳。事实上他看上去还相当为傲。“嘿,我不只是狗仔队中的一员,我还曾经是他们中的佼佼者。”
汤玛士是个典型的幻想中毒症患者,现在是,过去也是。从小不知为何就对那些神秘的传说之类特别感兴趣。所以他就想要当一个记者,把那些古老的神秘揭开真相并展现在世人面前。反而对于家族产业什么没兴趣。正如前面说过的,对于这种理想,他的爷爷并不支持。
尽管现在很多长辈对后代都很开放,但是他爷爷比较顽固。汤玛士坚持去学新闻专业,老头子立刻停了他的资金支持。中国人是很难想象美国的大学学费有多贵的,它贵到了很多大学生毕业就欠下了一辈子都还不光的债务。这可绝不是汤玛士打零工就能解决的。
自觉除了摄影技术之外别无所长的汤玛士唯一的选择就是去当狗仔队。而且,他很幸运的拍到了一些珍贵的照片,从而赚到了自己的学费。
“汤玛士,你的意思是说,狗仔队会毁了一切?”高厂长问了一句。
“不止是狗仔队。”汤玛士实话实说。“你们可能不知道,在美国,在好莱坞,有那么一大堆的无良小报和网站,就是靠着造谣活下来的。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销量和点击率。除了这个东西之外,他们什么都不关心,所以什么内容惊悚,他们就会出版什么内容。比方说,一个你们比较熟悉的人物,布兰妮。在小报上,关于布兰妮自杀的新闻从来没断过。”
“哦,但是……”
“不止如此,哪怕那些稍微有点地位,有点影响力的报纸,也对明星的丑闻、隐私什么的趋之若鹜。就是他们开出了高价,才让每个明星都能养活一百个狗仔队的。根据对象的不同,一张普通街拍能卖十几美元,一张充满暧昧味道,激发起读者联想的照片能卖几百美元,至于更进一步的,比方说拥抱、接吻之类价格能在向上翻几番。如果关系着一个真正的丑闻,比方说一张明星的床照,或者一份无可置疑的档案,那能卖好上万美元。如果目标一方是当红的大明星,另外一方也是有影响力的人物,比如说导演啦、制片人或者大富翁之类的,几万、十几万也不在话下。”
“所以,”汤玛士做了一个摊手的手势。“一开始倒也没什么,但是只要稍微有了那么一点名气,就会有人来刨根问底的寻找明星的底细。名气越大,赏格就越高,自然人越多,花样越多。想要虚假制造一个身份,那是一定会被人揭发出来的。要知道,这种东西关系着几万、十几万呢,怎么可能瞒得过?也就是说,想要不暴露,除非你能收买掉所有的大小报纸、网站,否则琥珀的出身就一定会曝光。收买一家两家报纸是没问题的,如果收买全部的报纸,那是不可能的,没人能做得到。这甚至不是钱的问题。”
“至于琥珀的身份曝光……”汤玛士看了一下陆五和任健,幸好两个人的脸上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