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方明欣赏的。
对比这样的人,他的性子就有些偏向惰性了,哪怕积极的时候表现出来也如死水无波,看不到多少起伏。
“是这样,有一个悬案,很久了……”
老赵说起正经事清来,脸上的表情很是肃然,那是影响极其恶劣的一桩血案,曾经也组织了专门的重案组破案,可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凶手还没抓到,线索就断了,之后凶手也再没犯案了,让所有人都无功而返。
“二十多年啊,那真的是很长的时间了,如果你想要我去招魂的话,恐怕就是催我去死了。”
时间之力并不是能够随便调用的,一切都要遵循某种能量守恒原理,或者说是物质的等价交换,当他使用灵魂之收纳的时间之力的时候,属于这具身体的时间也会被飞速消耗,二十年,真的还能够让人瞬间苍老的间隔了。
“这样啊……”
老赵的神色是半信半疑的,亲眼见过方明招魂,他再不愿意写相信人间有那样的力量也看到了,可,又看得不那么分明,并不知道那看似轻易的过程之也有代价。
“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失去什么,这是谁都无法更改的交换定律。”
很多时候,你觉得没有失去,并不是真的没有失去,而是你意识不到这种失去。
就像你在学习之后得到了知识,这当然可以说是你自己努力的成果,智慧的结晶,可过程作为置换的那一项,难道没有你的时间吗?
把有限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对知识的获取去,这种交换,合适吗?
而且,也许还不仅仅是时间,还有健康,还有其他的“机会”,合适吗?
方明早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不惧的,不过是因为他有更加无限的时间,以及更加多的“机会”,见识到更多不同的世界,否则,他还会跑得快一些,再快一些,因为他跟原主都有无法摆脱的“恶”——自私。
“反正就是不行,对吧?”
老赵怀抱一线希望,看向方明,作为曾经的重案组一员,他真的不想在退休前都无法看到那个凶手伏法。
“唔,不如,你跟我说说这个案子到底是怎样的,万一我不用招魂就能直接推测出凶手是谁呢?”
方明见老赵这样,难免也起了几分好奇,对新世界的好奇,对各种未知的好奇,他从来不缺少这种好奇心。
“——你跟我来。”
老赵的眉头皱得死紧,案件相关,是不能向外泄露的,可,他愿意冒一次险,然后让正义得到伸张。
方明跟着去了,然后就发现事情的奇妙真的是很难用语言尽述。
那桩灭门案死掉的是一家三口,据说他们都是很和善的一家人,恩爱的夫妻,可爱的小女儿,可就在一个新年夜,他们都死掉了,死在烟花炸开的美丽瞬间,最惨的是那个小女孩儿,直接被扔下楼去,差点儿没摔死,还是楼层不高,且楼下的晾衣架拦了一下,这才让小女孩儿只是残疾了,留下了一条命来。
可惜,她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说是因为巨大的刺激而失忆了。
很巧合的是,那个侥幸生存的小女孩儿就是方明曾有过一面之缘,何红后来所在孤儿院的那个女老师。
她似乎已经完全忘了这段童年的噩梦,投入到新的平静的生活去了。
“我可以跟她谈谈吗?”
方明觉得失忆根本不是什么问题,直接跟目击者谈,更加直接。
“可以,但不要刺激到她,我不想打搅她的生活。”
能够忘记那痛苦的一切,就忘记好了,如果忘记能够幸福,那也很不错。
本来破案这种事,也不能指望一个小女孩儿。
谈话的结果令人意外又不那么意外,那桩血案的凶手是何红。
年轻时候的何红在女老师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