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文化娱乐发展协同小组(3 / 3)

会那么混乱,直到二十一世纪才算是正式的尊重了知识产权的问题。

就拿歌曲举例,有很多歌,众多歌手都在唱,所以观众一时间根本分不清原唱到底谁?电视台也是哪首歌火就会找人直接来唱,你也唱他也唱,原唱就被完全的忽略掉了,谁还会在意歌曲的版权呢?能在创作者的位置留个署名确实算是不错的待遇了。

原来对市场对知识产权的漠视,是当时政策的遗留问题啊。

可换个角度去想,对于刚刚改革开放的中国来说,急于发展国内文化娱乐产业,文华部颁布的这一举措确实推动了当时文娱行业的发展。

所以对于利弊而言,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绝对不能从某个特例的角度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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