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出之后,热心网友们也帮姜姜分析了起来。
“这两份合同,姜茴肯定会拿下的,必然是二选一。”
“太夸张了,全球代言人合同板上钉钉。而且一旦五年之内再拿影后,就是终身合同,每年都会收到一笔不菲的代言费。太划算了!”
“虽然这两家不是奢侈品牌,但在运动品牌中也几乎是顶格的了,姜姜,快签吧!”
“去年为了勾克的一个系列代言人,几个女明星撕了那么久,结果现在姜姜直接天降亚洲代言人合同!”
“阿迪大斯那边更恐怖,好几个一线明星撕得那么厉害,虽然最后好几个人都拿到了合同,但没有一个是亚洲级别的,更不要说全球了。”
“十亿影后!姜姜值得!”
“有十亿票房的演员,没几个有影后。有影后的演员,没几个有十亿票房。更何况,无论是拿到了十亿票房还是拿到了影后的女演员中,都鲜少有姜姜这么年轻的。勾克和阿迪大斯很聪明,姜姜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说姜姜是潜力股吧,有点低估她现在的成就了。但要说她已经是绩优股了的话,又有点对她前途不够尊重了。”
同样的讨论,在久盛华庭中,也正在进行。
不过和外界的口风不同。
这边其实已经有了结果。
“为什么?你是不是不想姜姜有太多钱,免得姜姜有钱了就变坏,然后就看不上你了?”何安琪的茶言茶语粗糙的一塌糊涂。
一席话不仅没有起到挑拨的作用,反而同时得罪了陆阳和姜茴。
有钱就变坏?
我姜姜是那种肤浅的女人?
不想姜姜太有钱?
我陆阳是那么怂包的男人?
两个人一人瞪了何安琪一眼,气得她除了挺了挺自己又大了半圈的胸脯之外,再也说不出话来。
我大我有理!
“是因为官方立场的原因吗?”林梦澜一语中的,问道了关键。
毕竟她也是经历过“代言风云”的人物。
当年的御木贝、威武汽车,都有这样的前科。
现在林梦澜签了LV,不过合同也都是定制的,其中甚至有一个条款,被称之为“林梦澜条约”。
这条款甚至在外国也有人模仿,也被称之为“爱国条约”。
其内容主要是,如果代言方主观上有意抹黑代言人所属国家的国际形象、国际利益、民族尊严之时,代言人有权无条件解约,并索取相应的赔偿。
这是一个对大部分国家的艺人都没有用,但对种花明星却非常有用的条约。
至于原因嘛。
自然是因为你太优秀了,所以自然就有很多不想你优秀的人来找茬了。
具体内容不多说,大家都懂。
那些奢侈品牌之所以能够接受这样的条款,主要是因为他们本就是服务于富人阶级。
歧视肯定有,但都局限于小圈子内,也不会明面上表现出来。
如果真的出现了相应的错误,他们是愿意道歉的或者愿意放弃对方市场的。
但同样的条件,普通品牌就很难接受了。
因为普通品牌做不到放弃任何一个市场。因为他们的产值,远比奢侈品牌的产值高得多。是奢侈品牌营收额的十倍、二十倍、三十倍!
以量取胜的他们,不能失去任何一块大市场。
而且奢侈品牌的可替代性,远比普通品牌小得多。
这也就是为何勾克和阿迪大斯每年会在体育等行当花费大量投入的原因,他们不是贵族,没有底蕴,没有不可替代性,一旦失去了这些赛事、队伍的支持,随时都有其他运动品牌可以出来将他们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