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节 排查(1 / 3)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729 字 4个月前

李子玉不知道这老高的“发了”是真心恭喜还是调侃,只好闭嘴不说话。赵贵倒是“嘿嘿”的傻笑了几声。

既然确认的确有过尸体,自然就要确认这里是否是案发现场,高重九和李镇国都认为不是。他们的理由都是从血迹上来得。李镇国是从血渗透的面积和深度这么认定的。慕首长说过:人的颈部有动脉静脉,一旦被斩首,就会大量失血,渗透进泥土的血液不可能这么少。而高重九多年来看多了刑场上被斩首的犯人:头颅是六阳之首,血气旺盛,脑袋被砍掉会瞬间形成喷射状飞溅痕迹。但是周边墙壁和地面上都没有。

死者是在其他地方被斩首的,然后才被移动到这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移到这里来呢?

高重九认为这不难解释,因为剪子巷东支七巷到底就是一条河涌,抛尸入河是个轻松简单的处理尸体的方法。即使过几天尸体飘起来,也早不知道漂到哪里去了。警察就算想找事发地点也是大海捞针。何况城里的河涌大多和六脉渠相通,要是漂进了暗渠,搁在哪里烂掉了,真是神仙也不知道。

理顺思路,事情便很简单了:在发现李子玉他们离开尸体折返回去之后,就躲在附近的凶手迅速回到现场,将尸体运到巷底的河埠头上,直接抛入了河涌。

所以李子玉和看街的回过来尸体已经消失不见了,尸体现在肯定还在河中。

“不但尸体还在河里,就是抛尸的凶手也还在这条街上。”李镇国有点惋惜的说道,“可惜我们这里没有狗!”

他听乌项和其他临高来得归化民警察说过,澳洲人的警察局里有可以嗅味识人,专门用来抓捕犯人的狗。只要牵狗到现场闻一闻,就能寻踪追逐逃犯,非常神奇。

但是这种狗在警察局里并没有配置――澳洲人倒是带了很多各式各样,他们从未见过的狗来到广州,但是它们更多的是随同治安巡逻队在大街小巷和周边农村巡逻,龇牙咧嘴的低声咆哮着。李镇国只是听说会有个“警犬队”,到底什么时候有,连慕敏都不知道。

虽然没有传说中的澳洲警犬,但是他们还有街闸这个东西。

这剪子巷因为长度将近有五里,为了便于设闸管理,官府过去以两条东西向的主要道路为分割,分为南剪子巷、中剪子巷和北剪子巷。每段各设南北街闸,有“看街的”负责启闭。

案发现场在南剪子巷接近南端的一头,刚才高重九来得时候就长了个心眼,叫看街的不要开街闸――本来天色微明就要开街闸了。现在,整个南剪子巷依旧被封锁着,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除非这抛尸的凶手是个能窜檐走壁的飞贼,否则他肯定还在这条街的某个角落里。而杀人的现场也必然是在这条街的某处。

高重九这么肯定自有道理,街闸制度其实就是复活过去的“里坊”制。只不过城市已经不再是“棋盘格”,所以就采用了街闸的体制。夜间落闸之后,除了大夫和接生婆,普通百姓都不能通过,就是有权有势的大户人家,晚上也不会没事随便叫人开街闸。

这么一来,虽然对市民来说有些不便,但是在治安上确有很大的用处。除了能高来高去的飞贼,一般小偷窃贼夜间很难活动。高重九在衙门当差的时候,每次遇到上官切责严办的大案子,只要大概知道犯人在哪条街上,快班头子大多会让街闸关闭,随后衙役由保甲长领着挨家挨户的搜查,除非消息不准,否则缉拿犯人便是十拿九稳。

这法子屡试不爽,就是扰民太甚。但是对衙役来说却是发财的好机会:不论是挨户盘问还是搜查,店铺和住家都少不得拿出银钱来的孝敬,哪个要是不开眼的,把住家和铺子翻个底朝天再顺手牵羊那是轻得,直接弄个“通贼”嫌疑,拉到班房里款待几天,那就不是几百铜钱能解决的事情了。

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