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从来都是在不经意间落入误闯进来的人的眼中,但是当救赎认识到自己的身份的时候,他就已经不记得自己原来是谁了。
此事要说清楚须得从大唐玄宗年间说起,那时他风华正茂,却默默无闻,而他倾慕的那个人比他大十一岁,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两个人的差距让他无法不心生自卑,自己如何配得上那般才华横溢、潇洒自在的仙人?
好歹能和李太白在洛阳相遇,相识,杜甫已经觉得知足了,自己只是月亮,太白是太阳一般华亮,太阳和月亮能遇到,他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最幸福的日子,要数和太白结伴游行的日子。
“此行路途遥远,而且艰难凶险,子美你还是不要跟着我去吧。”太白左手按着剑柄,右手持着酒葫芦,一袭白衣飒爽英姿。
“那你怎么办?你要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远行?不可以,我一定要和你一起去。”他固执地坚持着。
“好吧,真是被你打败了,”太白无奈地啜一口酒,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你个笨蛋,只知道我会写诗,难道真的以为我是寻常的文弱书生了吗?难道忘了我是大唐第二剑客的身份?”
杜甫摇摇头,他自然不会忘,太白的天赋和才情他是从来不会怀疑的,而且他知道,如果太白弃文从武的话,兵器排行榜的榜首绝对不会是裴旻,太白一定可以超越他的师傅。
“十五学剑术,三十成文章”,李太白,其天材如此。
可是无论太白做什么决定他都是支持的,只是他非常担心太白的安危,担心则乱罢了。幸亏太白的口松了,他欣喜的说:“那你的意思就是同意我和你一起走咯?”
太白点点头。
果然,天下真是比他想象中要危险得多,在路过风前寨的时候,他们遇到了土匪。
当那些人拿出明晃晃的大刀的时候,他能做的只有惊呼,可是太白呢?“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说的不只是鲁仲连,更是太白他自己。
“你们这些小兔崽子,可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天上下凡的谪仙人,就你们怎会是我的对手?还不速速逃离,免得我取了你们性命。”太白高高在上,有着睥睨天下的神气,重要的是,从一开始太白就握着他的手,让他不要害怕。
那伙土匪仓皇逃窜,他们走后太白才松了一口气,杜甫注意到了他的微妙神态,问道:“怎么了?你担心自己不是对手吗?还是顾忌有我在这里?”
“当然是担心你啊,你手无缚鸡之力,如果刚才他们攻击你的话……”
“那你会保护我吗?”
太白面无表情,指着旁边的草丛,“还有十七保护你。”
“十七?”杜甫错愕了,不知道什么情况。
这时候从草丛里跳出来一个穿着黑色便衣的男子,年纪也不大的样子,目光凶狠沉稳,浑身透露出一股肃杀之气。
“这是我的徒弟武谔,在家里排行十七,所以我一直叫他十七。他是个杀手,听说爆发了安史之乱就来拜我为师学习武艺,准备为国家效力,这一路上都在暗中保护我们。”太白状似无意地说,忽然想起什么事情,难得正经起来,对武谔说,“十七,你替我去一趟山东吧。”
“师父有事情只要吩咐,但说无妨。”
“我儿子伯禽在那里,我自己不能去,你替我去把他救出来。”
“师父请放心。”
说完武谔就走了,杜甫看了他远去的身影好久,才转身回来,轻松的笑笑说,“你可真是厉害,刚才我遇见土匪吓得腿都软了。”
“走吧,别废话了,赶紧找个有客栈的地方歇息,不然非要住在荒郊野外不可。”
幸亏他们脚步子赶得够快,终于在天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