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三更天,李芸就醒了,点亮油灯,先穿上平常的粗布衣服,找出家里最好的两套衣服,一套放在自己床上,然后拿着另一套来到隔壁房间,推了推床上的儿子。
“兴儿,快醒醒,要去拜活佛了。”
熟睡的钱兴被她推醒,坐了起来,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含湖地问道。
“娘,现在什么时候了?”
“刚过三更,快点起来,咱们要去拜活佛,可不能晚了。”
“哦,知道了。”
一边应着,钱兴一边摸索自己的衣服,看着儿子脸上那一块狰狞的伤疤,以及在油灯微弱的照耀下黑洞洞的眼眶,李芸忍不住一阵心痛。
妖兽入侵的时候,她和儿子虽然活了下来,但丈夫却为了保护他们葬身兽口,而且在逃命的时候,儿子的眼睛连带着半边面皮也被妖兽硬生生的撕了下来,就此失明。
把衣服递到儿子手里,李芸先去洗手,然后来到堂屋,为供奉的佛像奉上三根线香,这才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饭。
说是早饭,其实也不过是两个窝头,两碗稀的跟白开水没什么两样的稀粥罢了。
为了求见活佛,为了治好儿子的眼睛,她已经倾尽所有了。
端出早饭,两人迅速吃完早饭,顾不得刷锅洗碗,李芸回到自己房间,换上先前拿出来的衣服,借着油灯的光亮,对着铜镜仔细检查。
衣冠不整,对活佛可是大不敬。
说是家里最好的衣服,但以她如今的家境,也不可能是绸缎的,依然是粗布材质,不过是家里唯一一套没打补丁的衣服罢了。
整理好衣冠,梳好头发,李芸打开床头的布包,包里是一个黄梨木的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摆放着一顶僧帽。
僧帽由上好的绸缎缝制,上面还用极细的金线绣出了繁奥的花纹,华美而又庄严。
为了这个僧帽,仅仅是绸缎,她就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而请人缝制和金线,却是她变卖了丈夫唯一的遗物才做到的。
那支玉笔,是丈夫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珍宝,寄托了祖祖辈辈对后人的期望,丈夫对它视若珍宝,平日里根本舍不得拿出来,只有特别重大的日子才会拿来用上一下。
上次拿出来,还是儿子周岁时往家谱上写下他名字的时候。
儿子抓周那天抓到毛笔时丈夫欣喜的表情,还有他郑重在家谱上写下儿子名字时的场景,仿佛又浮现在了眼前。
“钱兴,兴儿,振兴家族的希望,就在你身上了。”
看着手里华美的僧帽,李芸忍不住红了眼眶。
夫君,对不起,但为了兴儿的眼睛,我只有这个办法了。
儿子摸索着走了进来,叫道:“娘,我收拾好了,咱们走吧。”
擦去眼角的泪水,李芸让儿子伸出双手,小心地把盒子递到儿子手里。
“托好它,千万别掉了,你的眼睛就全指望它了。”
钱兴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捧着木盒,仿佛在捧着一件脆弱的稀世珍宝一般。
黄梨木的盒子,对一个刚刚九岁的孩童来说并不轻松,但他也知道,娘亲为了这顶僧帽花了多少心血,也明白自己能否重获光明,也全在这顶僧帽上了。
吹灭油灯,接着微弱的星光,李芸拉起钱兴的衣角,带他走出了家门。
三更天,正是夜色最浓厚的时候,也是人睡眠最为深沉的时候,但此时此刻,街上已经亮起了许多灯光,透过窗户,依稀还能看到一些人影正在忙活。
李芸见状,低声提醒了一句,拉着儿子的衣角,加快了脚步。
街上很暗,微弱的星光根本不足以照亮道路,但这条路他们早已经走了不下千次,哪里有坑哪里有坎,他们早已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