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鸿雁一曲惊红颜(1 / 4)

老管家王忠熟练的把宰好的猪按不同部位分割好,让家丁送到厨房。

嘴里嘟囔着

“少爷说的可真没错,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个老苏,自打少爷说要娶他闺女以后,这才几天啊,就飘得不行了。这一说让他来陪客人,看他那屁颠屁颠的样子,还真把自己当成家长来看了,还读书人呢!这个老狐狸!现在可神气了啊。”

呵呵笑着,把这小牢骚碎碎念着,心里其实美得不行。

自家少爷可真行!连赵国公长孙无忌大人都要给他面子。

这苏老鬼这是前世修来了什么福啊,能有少爷这样的女婿?这下可不是掉进蜜罐子里了吗。前些年多少人都笑话他闺女嫁不出去,又没有儿子, 可是现在呢,少爷就要娶他闺女了,多少庄里人羡慕他好福气、夸他会生女儿。啧啧,这世事无常啊,谁能想到当初一个痴痴傻傻没人待见的少 爷,竟然能混到现在这样子,成了整个庄子上的香饽饽?

回想起这些年,感觉像做梦似的,那么不真实。

可是却又那么真实。

王忠还是有点老思想,觉得自己一个下人,不能上桌。这老苏好歹算是少爷的准岳丈,我王忠只是个仆人,怎能上主子桌陪客人呢,何况还是长孙无忌这样的朝廷大员,国公爷?想都不敢想!

李默涵知道拗不过他,只能作罢。自己钻进了厨房,准备菜肴。

对于李府的豪奢,长孙无忌已经无感了。

但是李世民和李丽质、李君羡一进入餐厅,也是被那新颖的八仙桌、靠背椅,已经那块巨大的铺在八仙桌上的圆形玻璃给吸引住了。

八仙桌已经摆好了精美的陶瓷和玻璃餐具。

难怪长孙无忌说他李默涵豪奢,这比皇宫里的也要好上太多了。

苏牧这时候像是这李府的主人似的,陪着长孙无忌和李世民这两个年长些的人说着话,品着茶,倒是一点也没漏出怯来。

看得李世民和长孙无忌暗暗留心观察着。

他们发现,这李府,不,好像李家庄的人身上都有一种气质,那份自信,从容,远非别处一般百姓可比。

无论是那些乡勇、家丁、甚至府里的女婢、管家,都有着这种自信,待人接物大气,不卑不亢的。似乎腰杆子挺的特别直。

看似随性随意,没什么规矩,却又合情合理,举止得体。

几人不禁内心里啧啧称奇。

春华夏月两个丫鬟在旁边伺候着,端茶倒水。可这水越喝越饿,几个人的肚子已经抗议老半天了。

“怎么还没好啊。贤侄啊,可以开饭了吗?”长孙无忌忍不住开嚷了。

“启禀国公爷,少爷他已经做完饭了,他冲洗个澡就过来。”冬梅前来说道。

李世民和长孙无忌没说啥,李丽质嘟囔道

“这个臭小子倒是讲究!哼,他要是不洗澡带着一股腥臊味上饭桌,我非踹死他不可。都说了猪肉是贱肉了,非不信,等会上菜我可不吃。”

“这可是你说的啊?”

说话间,李默涵已经冲洗换好了衣服过来了。

“春华,去把我媳妇儿和阿史那云唤来吃饭了,冬梅,去通知后厨上菜。厨房里我给你们和忠叔都留了菜,还给他留了半坛闷倒驴,告诉他别多喝啊,那是他一个星期的量。”

“诺”

不多时,苏灵儿挽着阿史那云,来到了餐厅。

苏灵儿向苏牧、李世民、长孙无忌等见了礼,阿史那云却只是微微屈身道个福。

在她眼里,这些唐人比不得突厥人高贵,不过是手下败将而已,什么国公啊什么的她才不放在眼里呢,只李默涵算是特别的一个。

严格意义上,她要管李默涵叫主人,因为是他打败并俘虏了他,她是他的奴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