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歌?听起来挺欢快的。”胖子一边喝着饮料一边问苏白。
事实上,大家确实没去酒吧,但希尔斯却在洱海边开了一场露天KTV大会,不合规矩地燃起篝火,吸引了附近不少游客在这里驻足,酒水这里是免费的,还有三批前来质询的管理人员已经在后台那边直接陷入了沉睡。
一个高阶听众,不杀人,不搞破坏,不弄宗教,只是想开个露天小party,这是连广播都不忍心拒绝的小小要求。
&nf&nan&nrne的首张专辑《Relish》中的经典之作。”苏白抿了一口酒,“希尔斯在成为听众之前家里就很有钱,算是贵族序列,自己也曾组办过乐队。”
“哦,看起来确实很高大上。”
一曲结束,胖子拍手鼓掌,
“但感觉不是那么接地气。”
环视四周,胖子看见周围所聚集的饮食男女,再联想一下这里的环境,似乎这里的人,也不需要地气这种东西。
“大白,你知道么,在我眼里,最动听的音乐是什么。”胖子忽然有些惆怅地问道。
“农村白事儿上的音乐队。”苏白毫不犹豫地给出答案。
“嗯?”胖子有些意外地看着苏白,一只手握住了苏白的手,有些醉态朦胧的感叹道:“白,你懂我。”
苏白抽出手,拿着桌上的纸巾擦了擦,那种嫌弃,溢于言表。
“可惜了,哪怕是现在的农村,那种白事乐队也越来越少了,那种大破音响劣质麦克风以及在人家葬礼上唱《常回家看看》的那种感觉,也慢慢地要沦为过去的记忆了。”
胖子越说越失落,或许,这就是胖子自己的梦想,也是他真正的执念,在成为听众之前,他就是四川下面农村的一名白事先生,甚至在进阶高级听众之前的炼心过程中胖子还特意回去重操旧业拉起了一个新的班底。
“我有一个梦想!”胖子忽然低吼了出来,苏白知道,他这是装醉,因为酒精根本就麻痹不了现在的他们。
“马丁路德金是个黑人。”苏白忽然插话。
“咳咳………………”胖子很委屈地白了一眼苏白,那种抒情的氛围也当即荡然无存。
希尔斯很快进入第二首歌,他就像是一个麦霸一样,一点都不民主,但是他唱歌确实好听,尤其是那种正宗的英伦腔唱英文歌曲,至少对于在场的听众来说,不亚于一场视听盛宴。
小家伙就坐在苏白的腿上,不时地看看四周,时不时地也跟着“咿呀咿呀”的喊几声,看得出来,他挺兴奋的。
“你觉得我有精神病,你觉得我已经病得严重;
去告诉心理医生我不正常了;
精疲力尽,给我致命一击;
可你最喜欢我失去理智的时候了;
诉你个秘密,我什么都不怕;
我精神失常又怎样所有杰出的人都有点疯狂;
本事的人都会有点疯狂,所有有本事的都这样…………”
“这歌有点意思哈,很带感。”胖子摇头晃脑地跟着韵律动着,然后拿出手机问道:“这又是啥歌?”
“《mad hatter》。”苏白将小家伙交给胖子随即起身走出了了一段距离,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烦意乱,并不是希尔斯的歌声引起的,而是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躁动。
如果这个时候颖莹儿在这里就好了,男人可能就是这样,哪怕熏儿距离自己很近,但双方早就已经保持了那种距离默契,不再有丝毫的牵扯可能,而颖莹儿那种贴心和不负责任的洒脱,似乎才是生活中真正所稀缺的东西。
苏白忽然想到广播现在不会再招收体验者了,那么自己如果把颖莹儿带在身边也不会产生以前的那种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