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越咬牙抽着冷气拔出自己屁股上白色银针,脑子里的记忆终于融合完毕,在心中为原主默念了一声走好。
祝他下辈子别倒霉,刚混江湖就丢了性命,便宜了别人。
在前辈子,钟越是一个公司的打工仔,属于劳碌还赚不到钱的那类工具人,谁想到竟然一觉醒来就他娘的穿越了。
穿越的对象也叫作钟越,今年十四岁,是刚入沅江帮的菜鸟小瘪三。
他原本是个放牛娃,因与沅江帮的堂主沾了点姑妈家的干爹的表姑之类的亲,三天前才入的帮。
武功还没学到一点刀都没拿稳,就跑过来参与了伏杀李莫愁的行动,却巴巴的送了性命。
像这种初入江湖的菜鸟,沅松一般是不会带着参与这种类似的行动的,可一架不住沅松的死磨硬泡,二又以为此次行动胜券在握,三也很喜欢这个远房亲戚有心历练他,便让他在自己身边埋伏观看,藏好身不参与围杀李莫愁。
可是没想到一个照面,沅松便被李莫愁给一掌给劈死。
原主顿时吓破了胆,立即转身便想悄悄地逃走,可没想到打斗时的李莫愁,仍然察觉到旁边的树林里有个黑影,黑灯瞎火,以为他要趁乱偷袭,便顺手一枚冰魄银针射来……
原主顿时屁股中针死翘翘,这才被后世的沅松给鸠占鹊巢。
将冰魄银针扔到地上,沅松突然想起这玩意好像是有毒的。
对着月光一看,银针比后世针灸所用的银针粗长了许多,入手冰寒,上面有一种危险的气息。
冰魄银针可是李莫愁的看家暗器,剧毒无比,钟越的屁股竟然被扎了一下,竟然没死,当真是不可思议。
钟越隐隐觉得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穿越,自己的身体得到了某种神秘的改造,不但身体的体质得到了加强,而且还变得百毒不侵。
所以现在冰魄银针上的毒素还残存在他的身体内,却并没有毒发身亡,来个魂穿一日游,回去写游记发朋友圈。
钟越正暗自庆幸的时候,屁股上突然传来一阵肿痛,让他直抽了一口气,拉开裤子侧身一瞧,中针的地方竟然青紫一片,肿得老高。
李莫愁武功高强,内力劲大,这一针虽然没有让钟越毒发身亡,但是屁股上肌肤受到这一针的劲力撞击,既然伤了里面的肌肉组织,差点透到了骨头里。
“妈的,太痛了,李莫愁,你太狠,早晚也给你来这么一针!让你知道老子的厉害!”
钟越怨恨地在心里骂过,拉起裤子瞧了瞧四周。
除了一些野鸟的呜呜叫声,山林里寂静无声。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各种惨状的尸体在清冷的月光下更加的狰狞可怖。
山林中只有一个活人了。
钟越突然心中瘆得厉害,心中有种莫名的恐惧。
他太娘的怕鬼啊……
钟越越看此处越恐怖,准备跃开腿就跑,跑到有人的地方去。
可是肚子突然饿了,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大着胆子,在沅江帮众人尸体衣物上摸索了一阵,将摸到的东西聚拢在一起。
不久之后……
“发财了!发财了!”
见着眼前的劳动成果,钟越的心中一阵畅快。
面前的地上垫着衣服,上面放着一堆散碎的银子,足足有三四百两,按照这个时代的购买力来说,足可以买一大片地了,这些都是从沅江帮的普通帮众身上搜刮来的。
钟越的怀里还有一张一千多两的银票,和几个像是珍贵疗伤药的小瓶子,这些是从沅松身上得到的。
闯荡江湖的人还真是有钱啊。身为江湖上成名大佬的李莫愁对这些钱不屑一顾,不成想却便宜了钟越。
一朝穿越便成富豪。
钟越便决定花钱买一大片地,娶个漂亮老婆,讨几房小妾,当一个混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