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不辩护,不庭辩,只说明观点。
苏玉春上辈子的律师生涯,该赢的官司都赢了,该输的也都输了,输赢各站一半,辩护风格就是一个稳字。
她为自己辩护
预审的时候,苏玉春了黑省警方的调查报告,以及自己入院治疗的证明,表明了在签订协议的那一段时间里,自己是一个典型的弱势群体。
辩论的时候,苏玉春朝着被告方开炮。
苏玉春“你认识我?”
被告方“认识”
苏玉春“认识程度有多深,是至交好友还是泛泛之交。”
被告方“交情当然好”
苏玉春“按你说的咱两交情好,我三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被告支支吾吾着说不出话
苏玉春对法官说“一个连我三个孩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的人,怎么可能跟我交情好。”
被告“其实关系也一般”
苏玉春笑了“既然关系一般的话,我凭什么给你做巨额的担保。”
她看向法官,拿出了一份陈旧的报纸,“上面是当年我承包黑省蔬菜公司一年扭亏为盈的报道,这么多年的生意经验可以证明我是个有基本判定能力的生意人,怎么可能轻易不去调查就做了巨额担保人。”
被告律师道“经过辨别,你的签名真实有效”
苏玉春并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转而问作为证人,当初绑架自己的那两名小弟,问“你们为什么不上诉”
两名小弟当然不会说高雄答应给一笔钱,就算为了那一笔钱也不会供出幕后主使者。
那笔钱他们干几年活都挣不来,不就是蹲几年大牢,出去后就有钱了,于是其中一人说“我们认罪”
苏玉春问“律师有告诉你们二审不加刑原则吗?”
两名小弟齐刷刷的看向了被告的律师,当初老板也是派这个律师跟他们说不要上诉,上诉后要加刑,一名小弟如实的说了。
被告方律师说“我反对问跟庭审无关的问题”
法官说“反对有效”
苏玉春欠了欠身体,朝对方律师笑了笑。
后世曾经有些新闻,比如故意伤害罪判了三年,犯人上诉后改判十年,这就是典型的忽悠人。
除非是检方抗诉或者上诉才有可能被加刑,被告方上诉二审不加刑是原则。
不管这位被告方的律师是故意还是无意,他身为律师的道德问题已经遭受了质疑。
连法官都不满的批了被告律师一眼。
苏玉春接着说“既然那份担保协议是在我被绑架的期间签下的,不管字迹是不是我的都是胁迫,既然胁迫签下的协议书怎么能当真,所以我申请撤销对我旗下产业和资金的查封跟冻结。”
紧接着她又说“而且有医院的相关证明,我在被救出后不久就入院进行治疗,那段经历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要求被告赔偿我的各项损失。”
而且我被绑架期间签订的协议到了被告手里,完全就是被告指使人所为,应该依法追究他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