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当然,”邓通指着外面,“你看看,能看到什么?”
方志强疑惑地瞧了一阵,犹豫着道:“酒店?商场?路灯?美女?”
邓通道:“那缺少什么?”
方志强想了半天,问道:“缺少什么。”
邓通拍着桌子道:“雾啊!”
方志强更是疑惑:“雾?雾怎么啦?”
邓通唉声叹气地要摇摇头:“不是,你不会连这都不懂吧?你想想,晚上你站在这里,周围灰蒙蒙的,连路灯也只能看到很模糊的影子,一大群全副武装的人在街上找你。结果你呢?你躲在柱子后面,听着轻微的脚步声,找准方位,一步跳过去,刷一下砍倒一个人,周围人一片惊呼,纷纷朝着你的方向开枪,结果你笑了笑,往后退了几步,整个人就消失在白雾里面。是不是很酷?”
方志强扶着额头道:“所以,你的遗憾就是,没有感受过那种中二的感觉?”
邓通道:“那可不,是男人就该热血,该享受这种超酷的战斗方式,可惜这鬼地方,一次有雾的机会都没碰到。”
方志强吐了一口气,说道:“这里早就没雾了,雾都的称号恐怕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情了吧。”
正说着,约见的人终于到了。
来人四十多岁,穿着黑色风衣,带着黑色礼帽,打扮得像个老派贵族,举手投足之间也显得彬彬有礼。看到方志强,他立刻脱下帽子,热情地伸出手。
方志强看着他这幅做派,脑子里冒出斯文禽兽这个词,也许这个人确实是真正的绅士,但他的骨子里却流血肮脏的血,他的祖上利用掠夺和杀戮给后代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到了他们这一代,一个个看起来都像是虔诚的大慈善家,想想就颇有些讽刺的意味。
卡特道:“方先生,上次见面,虽然交流不多,但我对您的印象可是非常深,今日跟您见面,真是荣幸。”
他跟方志强握了手,然后很快把手收回到宽大的袖子里,像是在掩饰什么。
方志强依稀记得是跟他说过几句话,但也只是在路上碰见了随便聊过几句,选择与他联系也仅仅是因为那次的交集。
此刻东基的人说不定已经在这里布好了监控,方志强表面上不动声色地道:“我对您也是敬仰许久了,尤其是您所在的这片土地,每次提到这个城市,我总是会想起两个人。”
卡特问:“敢问是哪两个人?”
方志强道:“这第一个自然是那位有名的大侦探。第一次读到血字研究的时候,我兴奋得一晚上都没睡着觉。”
卡特又惊又喜地道:“原来先生还对这个感兴趣,不瞒您说,很小的时候,我也曾幻想自己能化身大侦探,为此我高中时期就尝试过投稿推理小说,直到现在我还有时候会把当时写的东西拿出来瞧瞧。”
方志强装出兴致勃勃的模样,说道:“还有这种事?那我就很感兴趣了,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拜读先生的大作。”
卡特怔了一下,惊喜道:“真的吗?那就请先生去我家坐坐,我记得上次把那些东西拿出来还是去年的时候,我儿子不小心翻出来的,当时看完以后放在哪来着?”
方志强无语,心说真的假的啊,哥们你要不要这么耿直啊,我只是客套一下。
转念想想,对现在的他来说,最重要的是尽可能地让Tony相信他跟黑珍珠关系密切,直接去别人家似乎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说道:“那就请先生带路。”
跟着卡特上了车,方志强注意到,自从握手以后,这人的手始终藏在袖子里,即便是上了车也没伸出来,也不知这是他的习惯,还是在袖子里藏了什么东西。
司机开着豪车平稳向前,不多时便行驶到泰晤士河旁,沿着河畔又行驶了二十分钟。
卡特领着方志强和邓通进了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