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一章 两难(1 / 4)

顽贼 夺鹿侯 3955 字 4个月前

曹文诏这人没啥特长。

就是突出一个杀人效率高,入关四年,陕西在籍百姓一共四百万口,曹文诏带兵剁了三万六千多个脑袋。

屠杀乌合之众,他是专业的,就算是带着乌合之众屠杀乌合之众,世上也没几个人比他更有经验。

谢二虎的蒙古兵出现在庄浪卫河西,曹文诏的部下就打放号炮示警,士兵在很短的时间里站出个田字格,这军阵基本上列好了,谢二虎的蒙古骑兵还没冲到面前呢。

其实军队很慌,就连曹文诏自己都有点慌,没人修营垒还穿铠甲。

他整个三千人的营地,穿戴整齐甲胃的士兵不到三分之一,这个时候不结阵就铁定要被一波带走。

极短的时间里,曹文诏衡量了敌骑的距离、士兵穿戴甲胃的时间,甚至还判断了敌军的兵种,直接让部下站出个最简单、最迅速就能列出的低级营阵。

他选择的是个把总以下将领常用的简易营阵,非常简单,口是四哨步兵、十是一哨骑兵。

这个军阵成阵最快,常用于敌骑占据兵力优势时以少击众。

成阵最快,边军常说的三日一小操、五日一大操,小操的营阵就是这个,不需要合营来练,一个管队就能带着队伍自己练,打个马贼平个叛乱非常好用。

之所以不是大操的营阵,是因为营阵里没有预留保护辎重的地方,一般明军合营大阵都是空心,最内侧要屯放物资、牲口。

就在看见敌军的一瞬间,曹文诏已经考虑过营地外的火炮、辎重,判断没有时间拉入阵中,因此直接下令集结,东西都扔在外面,分散敌军注意力。

这个计划非常成功,谢二虎部从上到下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些物资上。

牧兵们注意的自然是口粮、物资,率队驰骋的蒙古将领们则把注意力放在火炮上。

大炮是蒙古马队一生之敌,但也正因如此,对蒙古将领的吸引力超过世间万物。

好在他们加入元帅府这两三年军纪还不错,即使看向火炮的目光迸发渴望,依然没有简单地乱掉,只是分出几股小队抢占火炮与物资。

大队人马并未止步于此,很快就分张出数十股自三面包抄占据整个战场。

当战场上纷乱的马蹄声逐渐安静,几十个准备冲击的蒙古马队在三个方向扯地连天,每支马队都由成群的松散小队组成,按着马鞍等待将领的命令。

在这一触即发的最后时刻,阿海岱青其实为劝阻谢二虎冲阵做过努力,他说:“我们围着吧,明军喜欢固守待援,就好像每个人都不知道援军永远都到不了一样。”

但谢二虎仅思考了一瞬间就拒绝了这个提议,明军的援军确实永远都到不了,但这个营阵眼下是最容易被攻破的时候。

真等方阵里的莽夫都穿好铠甲准备进攻,被人正面打穿多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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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贼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谢二虎非常清楚,明军真准备好玩命,他手下的蒙古兵挡不住,胜利的唯一机会,不是寄望于明军的援军永远都到不了,而是趁他们没做好准备,就围住撞死。

几乎仅停顿了短短一瞬,被军旗簇拥的谢二虎挥手向前,身侧侍立卫兵将鸣镝射向天空,尖戾的响箭声里,一支支马队轰踏而起,向曹文诏的军阵三面俱撞。

一时间羽箭飞射,西、南、东三面的一支支蒙古马队各司其职,使出浑身解数。

在每个方向,都有三支马队组成驰射掠阵、冲击阵脚的轻骑队,循环往复;六支马队下马,组成两个三批次的步兵冲阵、准备、预备;还有三支马队挎精骑、披重铠、挟长杆,准备进行最终破阵的撞击马队。

明军的反应并不迅速,或者说曹文诏也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