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二十年以上。 整个过程,其实官府就是当了个中间人,名义上收购了地主的土地,但是转手就给原本佃租该地的农民或者无地农民认购,农民认购同样是分期付款,十多年的付款周期,但是每年付的款项甚至比以前的佃租还要少。 当然了,这对农民而言是好事,对地主来说就是大坏事了,很多地主们觉得,把土地卖给你官府也不是不行,反正市价卖……但是你不能搞分期付款啊,这样一搞,和我直接收租有啥区别?这收十几年租后,这土地就不是我的了,这不扯淡嘛…… 不过这只是一个自愿政策,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