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厌雪道:“那年我十岁,祖父还未晋升上品。九岁的表妹丧母,姨夫养病,她来我家长住。表妹乖巧礼貌,长得粉雕玉琢的人儿,只是衣衫有些旧。第一次见面,我就喜欢她。第一次吃饭,奶奶照样让侍女将鸡腿一个给爷爷,一个给我,我则把鸡腿送到表妹碗里。从那以后,我们住在一起,睡在一起,吃在一起,只要有鸡腿,我就给表妹。几个月后的一天,奶奶没有分给我鸡腿,而是让侍女把我的鸡腿放到表妹的碗里。这一次,表妹没说谢谢我,而是谢谢我的奶奶。我突然发现,家里的鸡腿,不再属于我了。”
“我很不高兴,慢慢和表妹疏远。原本属于我的鸡腿,一直在表妹碗里。直到表妹定了亲,离开我家的时候,哭着说要见我一面,想要问清楚我为什么不理她。我只是在楼上,静静地看着她用手绢捂着脸,哭着离开我家,我至今记得她一身大红衣裳,肩膀抖得厉害。”
“再后来,鸡腿重新回到我碗里,可我很少吃了。”
“直到十六岁那年,我听到表妹的消息,哭着哭着,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不是奶奶把鸡腿给了表妹,是我放弃了鸡腿。”
“我应该告诉表妹,我喜欢吃鸡腿,我也应该告诉她,我喜欢她,所以给她鸡腿。我可以吃鸡腿,她也可以吃鸡腿,我们可以一起吃鸡腿,也可以一起不吃让给别人吃。”
“从一开始,我就应该告诉表妹,我喜欢吃鸡腿,这样,她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吃鸡腿。”
李清闲道:“你现在长大了,可以告诉她了。”
宋厌雪静静望着天空,缓缓道:“十六岁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鸡腿,但我要杀尽妖族。”
李清闲愣了一下,隐隐约约明白了什么。
宋厌雪说完,转身向外走。
“当年周春风找到我,让我接任巡捕司,我拒绝。他问我,难道愿意将这个天下,交给我所厌恶之人?”
宋厌雪走到院门口,停下。
“我亲手放弃了两只鸡腿,不想再放弃第三只,以及接下来的每一只。”
宋厌雪跨过门槛,走出春风居。
李清闲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缓缓走回屋子。
“我也很喜欢吃鸡腿。”
第二天清晨,宋厌雪率领一百入品夜卫奔出神都南门,赶赴檀楠。
与此同时,一大队夜卫浩浩荡荡离开,出了神都城,前往卧牛山。
京城夜卫几乎倾巢而出。
夜卫大队的最前方,一支缇骑高举大旗开路。
缇骑后方,掌卫使巨大的座椅宛如悬空的大床。
其余夜卫官员骑着战马,跟在后面。
最后方,一队队全副武装的夜卫快步前行,气喘吁吁,时不时擦拭汗水。
“怎么突然急行军,赶死啊?”
“小点声吧,我们这是去调解南星派与山命宗之争。”
“拿什么调解,头吗?”
“没办法,南羊国向汤鸣国宣战后,朝廷震怒,内阁和五军都督府都忙疯了,结果大半夜的,内阁在忙,卧牛山打得天崩地裂。次辅大人发火了,连夜把怂……掌卫使大人叫过去,劈头盖脸骂了一顿,说如果不能在三天内解决,裁撤夜卫一千人,并饭费自理。”
“怪不得,这可是戳中要害了。”
“晚上回来,掌卫使大人就闷闷不乐,据说今天早上起床餐只勉强吃了一半。他左思右想,实在没办法,干脆把所有人叫上,先过去再说。”
“那我们到底是吃席的还是挖坟的?”
“也可能是入棺的。”
“不过,听说两派掌门即将到场谈判,想必掌门都不会乱来。我估计怂王就是看准这一点,才敢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