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畔镇的路上,桑迪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李牧看着沉默不语的格洛丽亚若有所思。
威尔的妻子在四年前去世,从那以后就剩下威尔和格洛丽亚姐妹相依为命,威尔并没有续弦的意思,格洛丽亚这个青春期的小女生,就算是有什么心事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
桑迪?
那还不如去找潘。
李牧没有当树洞的觉悟,所以李牧决定不干涉这事,等等吧,或许再过一段时间,格洛丽亚就会自己调整过来。
“——里姆,你的衣服好帅,从哪买的?哦——是你的小雪给你做的吧,能不能给我也做一件——”桑迪就像个好奇宝宝,不管看到什么都新鲜。
确实帅,铁灰色这个颜色很能彰显男性的硬朗和神秘,特殊定做的衣服更是裁剪合体,加上各种细节上的小创新,绝对让人眼前一亮。
李牧坚持刮胡子终于有了点效果,脸上胡子的规模可观,从鬓角开始,经过腮帮子一直到下巴上汇合,看上去有超出实际年龄的成熟。李牧并没有任由胡子自由生长,每天早上刮胡子的时候都很小心的只留下短短一点胡茬子,这让李牧的面部更加有线条感,如果用个成年人的词汇来形容,那就是非常“性感”。
不过对于桑迪来说,“性感”这个词汇明显超出了桑迪的理解范围,桑迪只是单纯的感觉“帅”。
这就够了!
“你们俩的已经做好了,待会回去就可以换上。”李牧不吊胃口。
这一次李牧定做服装,一共做了八百多件,每位工人都是两件,多余的留作备用,既然是做衣服,那也不差一件两件,不仅仅是格洛丽亚和桑迪,李牧给初雪和严母也每人做了两件,甚至连亨利太太也有。
“哇!里姆,我爱死你了——”桑迪手脚并用站到马背上,又有跳过来的趋势。
别误会,这仅仅是桑迪表达情绪的一种方式,和字面意思是两码事。
“小心,小心——”李牧嘴里喊着小心,但没有配合的意思,催动乌骓直接跑开。
回到家之后,格洛丽亚和桑迪看到新衣服果然很高兴,米白色的大衣,更接近风衣样式,衣料同样是羊毛,柔软而且保暖,衣领的设计很有特色,是那种宽大的大翻领,腰身收得很明显,装饰性的腰带又细又长,为了配合此时的潮流,肩部还是加了肩垫,但没有多余的装饰,柔美中多了几分硬朗,很符合“女骑士”这个身份。
如果没有李牧的奇思妙想,这样的服装样式要等到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才会出现。
能看得出,桑迪很喜欢自己的新衣服,换上衣服之后,桑迪马上就变得小心翼翼,坐下去的时候都小心的注意到不会坐在下摆上,更把想过来献媚的潘赶得远远的,弄得潘蜷缩在壁炉前呜咽不止。
李牧没那么多小心思,吃过晚饭后,李牧回到阁楼上,继续自己的“小发明”。
仔细想想,这年头可以利用的小发明还是不少的,比如说灯泡——看着桌上的蜡烛,李牧发动主动思考技能,消耗一个棒棒糖——
说实话,李牧不知道灯泡是怎么做出来的,不过李牧知道,想研制灯泡,最困难的就是灯丝的材料,而李牧恰恰又知道,“钨”是最合适的材料,毕竟“钨丝灯泡”这个概念在二十一世纪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在这个时代,这就是结结实实的大发明。
李牧不知道这年头能不能提炼出来“钨”这种金属,想来就算是技术达不到,使用日本某种竹子的竹丝也行。
看着手边的图纸,李牧感觉有点头大,说不得要成立一个实验室,才能随心所欲的搞“发明”。
想搞实验室,资金是个大问题,无烟火药的研究占用了李牧的大量资金,工厂现在也是个吞金怪兽,李牧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