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封情书(求追读)(2 / 2)

泌那种物体。

曾经有一个科学家说过,这个世界的女孩最无法拒绝就是两个东西。

一个是钱,一个是浪漫。

女生的DNA里面就觉得情书是浪漫的,情书可以来回地看,可以透过文字,感受彼此的温度。

而且写情书,也是一种真诚的表现,现在人都浮躁,不肯动笔。

其实,情书还有很多好处,比如说女生没有那种直接面对面的那种压力,也不需要她们当面给出一个反应,收到情书的女孩一开始往往是高兴的,然后又是紧张的,最后可能不知所措。

林喆知道曹宁可能有压力,所以不能逼太紧,会让她感觉痛的。

说做就做了。

上辈子的林喆,从来没有给女孩子写过情书,竟然还有点小兴奋。

看来为爱冲锋,是幸福。

晚自习放学,林喆就一个人跑去外面的小卖部买了两张粉红色的纸。

做戏做全套。

林喆还买了个信封。

虽然花了五块大洋,有点小贵,但是自己很满意,这样的情书,就算内容写得不好,意思也明白了。

林喆买了东西回来以后,没有跟任何人说话,独自爬上床然后开始写情书。

这东西不写不知道,一写发现还挺难的。

怕写得太夸张,又怕写得不够深刻,不够感动。

以前考试写作文自己从不打草稿,这次只能乖乖打草稿。

还一个字一个字地斟酌。

最后改来改去的,花了整整一个晚上,等到东方已泛白,才写出了一封八百字的情书。

林喆读了几篇,觉得没问题以后,就小心翼翼地把情书抄在粉红色的信纸上。

自己采用是正楷,尽量工整,好像当年写入党申请书一般!

但就算如此小心了,还是一不小心,写错了一个字。

哎!看着错字,林喆十分郁闷,感觉这份爱不纯粹了一样,但是自己就买了两张粉红色的纸,也没法换了。

罢了!

“那天,我记得是9月1号,天气暗暗的,没有生气,但我在楼梯第一天见到了你,就感觉我的世界全都亮了.....你就像会发光的天使…”

林喆写着写着自己都感动了,心里也是十分的激动,就好像回到了那个年代!

最后署名的时候,林喆想了一下,写了个“吉吉”。

第二天,林喆早早起来,第一个回到教室,偷偷就把情书塞进了曹宁的抽屉里面去。

林喆刚想离开教室的时候,这个时候竟然看到曹宁的同桌李琦回来了。

没想到他这么早,太勤奋了。

“林喆?你这么早?难得啊。”李琦看到林喆也是意外!

因为班里早的人都比较固定。

林喆有点心虚:“意外,昨晚没睡好,我还没吃早餐的,先去吃了。”

林喆说完,就溜走到外面去吃早餐去了。

但等到自己回到教室的时候,看到舍友杨德伟正拿着两张粉红东西在教室奔跑

曹宁追他,脸红耳赤,无地自容,又有点生气。

怎么回事!!!

林喆觉得事情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