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缺乏共情能力,实在是故事和我所经历过的事情相去甚远。
想做就立马去了解,然后立刻去做。不过这个都局限在广义的玩乐上去了。不过这样也很浪漫。
无趣的人是永远也不会知道有趣的人脑子里在想什么的。
好久不背的单词忘得一干二净,把September认成十月了。果然,人不要贪婪,脑袋装不下那么多东西的,之前想着自己还要学多国语言。就是多余!自我折磨。英语还是要继续学,这个语言性价比很高。认不得几个无伤大雅,现在当务之急是提高听力。
唉唉唉?怎么突然感觉听英语听力比听音乐好一些,能让心更加静宁,像是在听广播,而且呢?还能学习。好。
要打结合部吗?今天看见一个句子是,“无论你要从事什么工作,勤奋都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先学着勤奋多一些,懒惰少一些。
人变聪明是从听劝开始的。之前英语不好,但却一直怀疑老师的批注,一个错误三番五次错。这就是菜得执着吧。越是不会就越是觉得自己会。
“明天你就不是我女朋友了,庆祝一下!”是啊,他们把单身定义为没有结婚的人士。很有趣。结婚,嗯也就是领证之前,荷西给三毛找了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三毛兴奋不已。有趣的灵魂彼此共鸣了,天生一对。婚礼在教堂举行,很隆重,又有些随性和轻快,当然还有感动。虽然篇幅不长,但好神圣啊!
文字的力量感很强,几乎能在脑子里完整地成像。相比之下,郁达夫的文字就是太过意识与抽象。不是一个风格。
说自己爱的人笨,也是带着满眼的笑意。
md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个sb。对待该严肃些的问题不够严肃。其实本质是,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严肃了,所以没注意。
而且,我还是太天真了,根本克制不住我自己啊。
这是我最向往的爱情的样子。但是很明显,我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实力与勇气。要真是说我缺什么?一份工作,还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还是太年轻,不知道生活到底该是什么样子。现在呢,趁着年轻,要做两件事,一件事拼命往脑袋里塞东西,第二就是把渣渣从脑袋里丢出去。未来交给未来,迟早会来。而未来的有趣程度,与头脑里的知识多少相关。
有些事知难行易,有些事知易行难,所以有时做过的给没做过的当老师,有时没做过的倒要给做过的当老师。知道了之后,其实也不能有多大改观,就是更加有趣了。
修炼武功讲究循序渐进,读书也一样,没有一定的积累,好东西也难吃进去。
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习俗,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活法,怎么能那样自负地说哪里好哪里不好呢?无论如何我们都丢不下脚下的土地,丢不下故乡,难道其他地方的人不这样想吗?崇洋媚外是因为有利益,还是因为虚荣?呵,我怎么会知道。
我不喜欢,我也不会说,说了也不听,听了也不做,做了也不对。我费那么大劲干嘛?
我拒绝了他,因为我觉得学美音的配不上这个学英音的。
做了很多计划,恐惧疑惑太多。不如直接面对,这感觉也不错。
沙漠也是一片海洋。
为情所困,一往而深。最后一无所有,也只能叹息,却没后悔过。悲壮啊!
他的一生吃了很多苦,与她在一起的那几天是他人生中最快乐也最短暂的时光。之后,疯狂,一蹶不振,枯槁,一阵接着一阵袭来,他疲惫不堪地应付着,也应付着自己的生命。他把那副肉体当作是人生之中唯一的救赎,视其为救命稻草一样紧紧抓住不放,只要觉得自己是走在接近这救赎的路上,他就会幸福无比。也许他也知道这是假的,可是他或许是觉得这是他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