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海鲜,对酷刑有相当强的抵抗力,这对于老常来说,简直是天赐尤物。
对于老常来说,寻常犯人太过于敏感,没折腾两三下就全身瘫软,眼泪鼻涕屎尿,该流水的地方一个也落不下。
这种情况很没有成就感,就像好不容易有机会耍个流氓,结果发现对方是个青楼女子,你刚吹个口哨对方连裙子都脱了……
但这些高质量的杀手就不同了,他们绝对像清白的良家女子,轻易不会有反应,甚至还会蔑视你,冲你翻白眼,吐口水。
因此当老常最后终于得手的时候,那种兴奋感足以让他快乐到飞起,简直像是重新当了回处男!
在老常的勤奋耕耘下,越来越多参与反叛朝廷的团头和丐帮高手们被招供出来,暴露了。
而丐帮真正依仗的,正是隐藏在民间,让朝廷如老虎吃天,无处下嘴。可如今暴露了。
依靠藏在阴影中攻击的东西,就像泥沼里的蚂蟥,砖头下的蜈蚣,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就不再可怕了。
丐帮看似无处不在的庞大势力,就像阳光下的冰雪一样,迅速消融,速度之快,让霍金斯跑得直吐舌头都赶不及。
当霍金斯督率着不列颠及傻三联军杀到了不丹地区时,萧芹承诺给霍金斯的明朝丐帮内乱,其实已经接近尾声了。
霍金斯也很着急,他既然已经大张旗鼓地率军来袭,也不可能无功而返。
所以他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的尾巴,快速发动进攻,能占多少地方,就占多少地方。
不丹在元朝时就是藏区的一部分,成祖时下旨册封不丹王,事实上是承认不丹可以自治了,因此关系从直属领土变成了大明的藩属国。
虽然不算大明的直接领土了,但不丹也积极加入了大明联邦。此时一看傻三方向来了大军,知道自己肯定是抵挡不住的,立刻向大明求援。
不丹要向大明求援,山高路远,必须通过拉萨进行中继,由拉萨派人再往大明送信儿。
而且从更实际的角度上说,大明军队还并没有军队驻扎在西藏,远水救不了近火,还是直接向藏区请求支援更靠谱儿。
当不丹求援的使者还在往拉萨奔跑的途中,大明的丐帮清理行动,也达到了最后的高潮——钦差被丐帮抓了。
不但钦差被抓了,跟在钦差屁股后面办案的海瑞也差点被抓,幸亏当地的锦衣卫暗探拼死冲出包围圈报信,他才没有一头扎进乞丐的海洋中。
湖南君山,丐帮的圣地,就如同某教的耶路撒冷,某某教的耶路撒冷,某某某教的耶路撒冷一样……
丐帮在各地溃败,本身没啥罪过的乞丐早就放弃抵抗,背起背包准备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本身有点罪过,但掐着手指头算了算刑期,觉得到西伯利亚种几年土豆就可以重获自由,也还可以接受,也就低头披枷带锁,准备劳动改造了。
但那些自知罪孽深重,估计得披枷带锁种一辈子土豆的乞丐们,轻易是不会认命的,他们从各个区域溃败逃窜,最终都汇集到了君山。
是否到了君山就能有更好的结果,他们其实也不知道,但这是人类内心的本能思路。
当遇到危险时,遇到不可抵抗的灾难时,找同伴,回老窝,见头领。
找同伴是因为人类是群居动物,故而有群胆,同类聚集的越多,胆气就越壮,就敢干出平时不敢干的事儿来!
所以历朝历代,古今中外,非法集会永远是很重要的一条法律,也确实是很聪明的一条法律。
回老窝是因为人类是环境动物,环境越熟悉,胆气就越壮。比如在外面少惹事,家门口不怕事,就是其中经典。
君不见那些拐卖妇女当老婆的山村老光棍,出了村,在路上被人臭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