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被香江公司告了?(3 / 3)

己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不划算。他登报纸,表示愿意和香江娱乐公司重新签合同,只是想把这次的事炒作起来,让外界觉得他们威龙食品厂有责任,敢担当,错了就是错了,不辩解。

但私底下嘛,不用理会香江娱乐公司的侵权控诉。

侵权要告我们,那就告吧,无所谓,不过就是打官司而已,在八九十年代,这种明星肖像侵权的案子太多了,基本没几个成功的。反正,就一个字:拖。

李峰想借着香江娱乐公司告他侵权这个事,把威龙辣条炒作起来,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威龙辣条’。

也许有短暂的‘阵痛’,但长久来说,黑红也是红,只要红了,钱就源源不断的来,也是划算的……

念及于此,李峰不由嘀咕:“我可真是越来越像个黑心商人了。”

重生1987,反手娶小姨子真香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