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为何,芳飞燕也不愿意再回口中心心念念的故乡,而是要留在这个偏远的镇子。
这个镇子离真正的家乡还有一段距离,虽然不远,却没有芳飞燕的娘家人。
范志行那次逃跑时,只拿了银锭子,却没有搜回银票。所以他们三人并没有之前想象的那般宽裕,他们只赁了间四处透风的屋子,勉强住着。
为了养活两个男孩,芳飞燕的厨艺有了用武之地。她每天推着出去卖面,范志行和肖文则一边读书,一边打着下手。
三个人也算是相依为命,勉强糊口。
可是,偏远的镇子,也不见得民风淳朴。芳飞燕的惊世容貌即便已经被岁月蹉跎,可在这里,依然是难得的美貌。
这样的女子摆摊,最终的结果总是不太好。芳飞燕为了留住客人,对来人都是礼貌微笑,这一点就是错。隔三差五就有婆娘指着她破口大骂,范志行和肖文听不下去,去拦也要被打。
哪家男人来这里吃碗面,总要回家被媳妇拧耳朵。即便男人再有心思,也不想每天被人骂,何况芳飞燕被骂的多了,也没了好脸色。渐渐的,面摊没了生意,日子越来越难过。
可是不好的事情总是往一个人身上钻。范志行发现芳飞燕越来越虚弱,而裙子却越改越大,终于有一天,芳飞燕倒在血泊里。
大夫来了,刚瞥一眼,就叫他们去找稳婆。
九死一生,整整一夜,芳飞燕又生了一个儿子。
没有人去想着她是个可怜人,只是一遍遍唾骂她,问她到底是睡了谁家的床,生的这个儿子。每个女人都在捕风捉影怀疑自己的男人,每个男人酒后都在讨论是谁不声不响的干了大事。
怀疑来,怀疑去,最终怀疑到一个瘸了腿儿的鳏夫身上。那个鳏夫从未娶亲,脾气古怪,被人这般怀疑气急败坏。
一日竟然拿着油灯跑到芳飞燕三人住的屋子,一把火将屋子给点了。
这个镇子是住不下去了,可芳飞燕却不敢带着两个男孩往回走,毕竟南城的追兵他们也是担心。
他们最终还是回到了芳飞燕的娘家。这里离那个镇子正好隔着一座山,路不好走,坏名声也没有传过来。
娘家的舅舅已经老了,见芳飞燕带着三个儿子回来,很是惊讶,却也认下了。
舅舅已经病入膏肓,无儿无女,芳飞燕这一来替他办理了后事,房子也留给了他们。舅舅的房子在镇子上,虽然临街,却没做生意。为了供范志行和肖文读书,芳飞燕便开起了饭馆。
那个男婴被芳飞燕偷偷丢过好多次,都被范志行捡了回来,他觉得这个男孩虽然不该来,却也不该死。
那日,芳飞燕又将男孩送了出去,却又被范志行要了回来。
“志行,这回我给他找了人家,人家愿意养,不会养死的。”芳飞燕对这个孩子毫无母爱,这是她受了凌辱才留下的野种,她不要!每次看到他,她都能想到那一夜自己的无助与绝望。
肖文看着那个男婴,伸着手对着自己咿咿呀呀,瞬间也有了怜悯之心。这个孩子差点害死自己的母亲,他本对他没有好感,可这个孩子又十分像母亲,尤其那双眼睛。
“母亲,要不留下吧。”肖文转头去看芳飞燕,芳飞燕却垂眸不语。
范志行的怜悯之心因为芳飞燕痛苦的表现,瞬间也少了一些,可看着那孩子他总能想到小时候的自己,也是被人丢来丢去,最终丢进了火坑里。
“你知不知道这个孩子怎么来的?”芳飞燕的声音苦涩,仿佛每一句里都带着苦果。
“知道……”二人弱弱回答。
“你们不知道……那个山匪,是肖家人派来的。他们就不想让我们活,他们想让我们死透了!”
芳飞燕抬眼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