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大刀会(1 / 2)

“哼!谁跟你青梅竹马,我要跟着少爷。”九斤气哄哄地说道。

“你……你……太让我伤心了。”秦云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谭嗣同看着秦云和九斤的‘战斗’,嘴角含笑,默然不语。

最后,九斤还是如愿以偿的继续跟着谭嗣同,她临走的时候对着秦云扮了个鬼脸,得意极了。

秦云看着谭嗣同和九斤的身影远去,脸上的笑容渐渐的消失。他来到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心里已经有所决断。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近三天了,可是还是没有人能够解开他身体桎梏。虽然谭嗣同还在为他延请名医,可是他已经不准备继续浪费下去了。欢乐点固然珍贵,可是他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是容不得拖延。为了节省时间,他已经顾不得心疼了。

想到就做,秦云如今更加的果断了。他花费五千欢乐点购买了一颗明心丹,直接送入嘴里。随着明心丹的入腹,一股暖流涌起,体内那种被压制的束缚感渐渐的开始消除了。秦云运转着重新流动的内力,脸上重新露出了一丝的笑容。

或许是因为破而后立的关系吧,秦云此时的内力不管是爆发力,还是深厚程度,以及精纯度,都大大的提升了一步。秦云体会着内力的涌动,隐隐的感受到了瓶颈的出现。似乎只要在加上一把力,就能够突破瓶颈,迈入新的天地。

随着内力的重新归来,秦云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自信笑容。只要一身武道无碍,再大的困难也不是问题。作为一个武道之人,就要有这样的自信和胸怀。

除此之外,秦云又购买了一把秦剑。之前的无名剑被石家缴获,是他的奇耻大辱,也是他奋斗的目标。这次秦云足足花费了一千欢乐点,购买了一把与无名剑一模一样的秦剑,但是质量却好上许多。就算秦云突破至脱俗境界,这把秦剑也足堪使用。

秦云望着灰黄色的光华剑身,长剑一竖,道“好剑,就叫破虏剑。”

破虏剑,既破祸害天下的胡虏,狼子野心的外虏。还要破秦云心中的耻辱,用这把剑来洗刷心中的屈辱。

秦云离开了谭家,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四天就离开了谭家。虽然谭嗣同百般的挽留,九斤的百般不舍,都没有让秦云停下脚步。经历了这么多事情,秦云真正的成熟了。他有着自己的事情要去完成,决心一下,百死莫悔。

………………

大刀会,是清代华北由贫苦农民为主的一个团体,以其成员练武时携带大刀而得名,练武时在场内横置大刀一口。主要习练排刀、排枪、排砖石等“金钟罩”硬气功。具有吞符念咒等迷信色彩,宣称可以神灵护卫,刀枪不入。是义和团的起源之一,也是最重要的分支之一。

义和团的成分极为复杂,既有贫苦农民、手工业者、城市贫民、小商贩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也有部分官军、富绅甚至王公贵族,后期也混杂进了不少流氓无赖。“上自王公卿相,下至娼优隶卒,几乎无人不团”,使得义和团的组织极为松散,除了对付一些手无寸铁的洋人和教士外,连已经烂到根子里的绿营军都远远的不如。

甚至在秦云看来,不论兵器,现代的黑社会也完全可以暴打义和团。

不过大刀会又有所不同,最起码现在还没有被腐化,内部的人都有着一定的战斗力,而且大多数是一些贫苦农民和运输工人等下层人民,能够让秦云真正的站稳脚跟。

秦云的目标正是大刀会。

在这个年代,想要找一些有着足够胆子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以义和团这种清末武装社团,是秦云目前最好的选择。

想要做事,就要有人。不需要他们有多大的本事,可是胆子一定要够大。秦云要做的事情不小,而且时间紧急,容不得他再去训练一批人出来。本事可以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