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就放个大招。”
气氛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二楞子想都没想就直接说道:“我认输!”
第三战,极乐自在不战而胜。
威廉和吉米一起出场了第四战,出战之前,威廉让胖子法师给他施加了一个失去五感增强第六感的魔法,威廉不再害怕血。
威廉:“我叫威廉史密斯,是血族。”
吉米:“我是他的血仆,叫吉米,我的种族是狼人。”
开打之前报上种族,这已经是放水了,因为一旦知道你是什么种族,就等于知道了对应你的方法。
“我叫二顺子。”
“我是二筒子,你们小心了!”
对面的两个和尚也算湖了,他们觉得在对方暴露身份的情况下,这把或许能赢!
“有啥要准备的,快准备一下。”说着,吉米脱下了衣服,只留下一条内裤,“这衣服是新买的……”
就在大家为他的猥琐行为感到疑惑时,吉米的毛发像刺猬那样倒立,像一支支尖针。他的耳朵也向后延伸,变得狼一样的尖耳,随之出现的还有獠牙、利爪。最后他胸部的肌肉变得格外发达,多了男人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
变化完成,吉米的身高高达3米,眼睛也变得猩红。这才是货真价实的狼人,电影里的那些在满月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狼人简直弱爆了。
而威廉也释放了他的力量,他的身后出现了巨大的蝙蝠翼,和威猛霸气的狼人吉米不一样,他显得高贵典雅。血族和狼人本来在故事传说里是死对头的存在,老林寺的人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这么好,一起为了白泽馆挺身而出。(←这样形容貌似有些不太对?)
“既然是西方的妖怪,那我们就用西方的方式对付你们吧!”
“师兄我们上!”
只见二顺子和二筒子将金佛和禅杖放地上,他们的袈裟内测都是一个储蓄物用的空间行囊,只见他们一个取出了一本圣经,而另外一个人拿出了改装过并装有消声器的汤姆逊。
二顺子打开圣经高声朗诵基督教赞美诗中最有名的一篇(诗篇二十三篇),所罗门王的父亲大卫王的诗——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他使我的灵魂苏醒, 为自己的名引导我走义路。 我虽然行过死荫的幽谷, 也不怕遭害,
因为你与我同在; 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宴席;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使我的福杯满溢。 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爱随着我, 我且要住在耶和华的殿中,直到永远。”
二筒子扣下扳机,子弹喷射而出,在圣光的加持下银制的子弹染上了金色!带着圣芒的子弹对威廉他们这种西方的妖怪来说无疑是最有用的攻击方式!
吉米毫不畏惧,拎起威廉以他的主人作为盾牌无畏地冲向老林寺的两个和尚。威廉由于是第一次使用这个魔法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怎样,反正魔法效果过去后他绝对会躺下来。
“老林寺还真是人才辈出!明明是和尚却会使用基督的力量!好家伙!”荣狄忍不住吐槽道:“不知道威廉他们能不能赢。”
“我比较好奇的是,吉米不是威廉的血仆吗?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威廉……”潮笑道。
胖子法师和威廉他们的关系比较好,知道他们的关系,笑道:“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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