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张建一挥手,就有七八个护卫冲进来,骑在赵阳的身上,劈头盖脸地一顿猛捶。
半晌之后,赵阳被打个半死,口鼻吐血。
杜荷蹲下身,问道:“狗东西,你是在向本少爷示威吗?说,你是不是想抵赖这三十万贯?”
赵阳口中一边冒血,一边说道:“县公……不敢,三十万贯,三日内,一定送到县衙,我……我只是担心我的兄弟再被人夺走,与其这样,还不如我将其吃掉,这样,就没人能夺走了,哈哈……哈哈哈……”
说着,这家伙竟然疯了一样地大笑起来。
杜荷拍拍赵阳的肩膀:“你是条汉子,吃了好,吃了就融为一体了,你比张大人好,张大人的兄弟被上官先生的弟子剁了之后,却是被野狗叼走了!”
“哪个张大人?”
杜荷淡淡地说道:“自然是太子詹事,张玄素大人!”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赵阳笑的猖狂,笑的张扬,笑的跟疯狗一样。
……
“副队长,前方就是鄠邑县城了,我们……终于回家了。”一个穿着破旧的汉子,突然激动地说道。
人群前方,戴金云看着陌生的县城,突然热泪盈眶。
三个月!
足足三个月啊!
他带着一百多人,竟然踏遍了整个鄠县。
他也曾想过逃走,可都被巨大的恐惧给吓到了。
他举起袖子,擦了擦眼泪,才发现,右手的袖子只剩下两根布条,而左手的袖子,早就磨得无影无踪了。
“我总算回来了……这一次,幸不辱命,没有让县公和殿下失望。”戴金云缓缓说道。
三个多月时间,戴金云整个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显着的是样貌,离开鄠县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少年模样,一脸的稚嫩,如今看上去却是老成了许多,至少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其次就是心理的变化,作为一个从小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这三个月来,他第一次和男人睡觉,第一次露宿在野外,第一次被野狼追赶,第一次被乡村的寡妇勾引,第一次累的睁不开眼睛却还在赶路……太多的第一次,终于将戴金云塑造成了一个男子汉。
如今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任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是当朝民部尚书戴胄的侄子。
这段时日,戴金云打交道最多的就是猪,大猪小猪,各种猪,以至于他在梦中都会看见猪。
捕猪大队最重要的两个职责,一则进山去抓捕野猪,二则向农户购买家养的猪,或者向猎户们收购野猪,戴金云便是负责这后一项工作。
突然,有人惊讶地喊道:“副队长,前方有一队人马,领头的,好像是鄠邑县公!”
戴金云抬头看去,果然,一队人马朝这边缓缓而来,最前方有两匹高头大马,马上之人,正是鄠邑县公杜荷,蜀王李恪。
戴金云激动得挥舞着双手,冲上前去。
“杜荷……殿下,我回来啦……”
他大声叫道。
噗通。
旁边的两个管城,一脚将大喊大叫的戴金云踹翻在地上。
戴金云疼的龇牙咧嘴的挣扎着要爬起来。
李恪摸了摸下巴,对杜荷说道:“老师,我看此人有些面熟!”
杜荷不以为意道:“殿下,恭喜你又便聪明了,这世上的面孔,其实都可以进行归类,数量无非就那么多而已,所以,看到面熟的不必大惊小怪,也千万不要以为他就是你失散在民间多年的亲兄弟……”
李恪吓得摇摇头:“不不不,我不是说他是我兄弟,这狗贼穿的破破烂烂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不配做我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