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
“这是灌木。”
“这个又是什么?”
“这个还是灌木。”
林和凯特离开蛮荒海岸一上午了,两人并没有走多远,因为前进的方式,依旧是绕过一个又一个凶兽的领地范围,沿着领地的边沿行走。
起初林懒得解释,凯特还以为林的脑子有问题,平坦的大路不走,偏要转圈圈。直到她疏忽大意踩入了一条荒原蛇的势力范围,看到一条有她大腿粗的影子,猛然从洞穴里弹出,飞到她的身前,她才明白林为什么绕路。
当她看到林熟稔的挡在她身前,挥起亚光匕首一刀劈在荒原蛇的要害处,把它打死的时候,疑惑的问林,为什么你能够杀掉它们却还绕路。
林说道,杀掉它们不划算,什么都得不到,还要浪费力气,行进速度还不一定如绕路快,为什么要杀它们。
凯特想了想,看了看自己手臂上的褐色皮肤,觉得林说的也有那么些道理。做事都讲究个性价比,只有觉得回报合适的时候才会付出,这很正常嘛。
不过,虽然她明白是明白,但是依旧时不时的溜神,不小心踩到凶兽的势力范围里。林解决几次后,她终于涨了记性,时不时的和林说几句话,集中自己很容易涣散的注意力。
虽然林烦得不行,她却再也没有踩到过凶兽的势力范围。
第一天傍晚,林看着天边的晚霞,知道近期不会有降雨,明天会是晴天。于是,便找了一个开阔的地带,堆起火堆,布置了几个简单的警戒陷阱,制作了一个简单的营地。
白天第一只死掉的荒原蛇已经成为了两人的午餐,现在绑在火堆上烧烤的是一只肥鼹鼠。
“鼹鼠这么可爱,我们吃它好么?”凯特看着肉嘟嘟四肢短小,看上去有些萌,有些可爱,在火堆上旋转的鼹鼠问道。
林懒得理她,匀速的转动烧烤架,均匀受热的鼹鼠被烟熏上色,没多一会,皮上就冒出了一个又一个崩裂的油泡,滋滋的响声也很是诱人。
凯特看着烧烤熟的鼹鼠咽了咽口水,自顾自地说道,“我懂,我懂。鼹鼠凶猛,如果我们打不过它,就会被它吃掉。胜利者享受果实是没有错的。”
说着说着,凯特就拽下了鼹鼠的后腿,喜滋滋地啃了起来。
林摘下另一只后腿,慢条斯理地吃着,像是要榨取干净鼹鼠尸体中每一分的能量。
吃饱喝足,灌下一大口从巴皮那买的净水。凯特满肚的拍了拍肚皮,脱下鞋,看了一眼自己的脚底,忽然龇牙咧嘴了起来。
她哪里步行走过这么远的路,脚底磨出了几个大小不一的水泡,轻轻一碰就疼得步行。
林侧过头,看到她捧着脚,一副抠脚少女的样子,走过去拿起一枚荆棘刺,挑破了这几个水泡。
凯特的表情龇牙咧嘴,过了一会,林扔过去一双鼹鼠皮制作的柔软皮鞋,她又破涕为笑,喜滋滋地看着鼹鼠皮鞋。
就是个孩子。
林看着喜怒都形于色的凯特在心中判断道。
夜幕降临,大多数野外动物,不管是再凶狠,依旧畏惧火光。
林往火堆里凑了一点干枝,躺下稍微休息一会,他让凯特守前半夜,后半夜起来由他负责。
要是只有他一个人,他才不会又生火又守夜,这太麻烦了。他最习惯的过夜方法,是挖个土坑,把自己埋起来,既安全又温暖,醒了拍拍尘土继续赶路就行了。
废土上每一个敢于长途跋涉的雇佣兵,或者说邮差,都不好惹。那些好惹的邮差,早就已经成为哪里不知名的枯骨了。
林准时醒来,让困得吊里郎当,却还不敢躺下的凯特睡下。
除了林身边这堆小小的篝火,荒原上再没有其它光源了。夜空明澈,点点星光在天空中闪烁,月亮藏在云中时不时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