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州的夏天特别潮热,如果你想要吃点东西,那最好就起个大早,中午嘛,最好是不出门。
这天早晨,两个姑娘出现在朝天门附近的一家小面馆。
一个身穿淡蓝色的长裙,身材高挑;另一个穿着黑色的紧身衣,凹凸有致。
穿长裙的,是隐居在山上宅院里的年轻女巫师田蔻蔻,徐咏之的表妹。
穿着黑色紧身衣的,不是别人,正是徐咏之的未婚妻段美美。
“行动还自如吗?”田蔻蔻问段美美。
“还好,就是……”段美美看看自己的左右肩膀。
“怎么了?”
“太热了。”
这身衣服有点不一样,它是用生犀牛皮和龙鳞、龙骨制成的,在护甲的关键部门加固了鳞甲,用今天的话说一句,物理攻击基本免疫,魔法攻击完全免疫。
但是穿这么一身衣服走在路上,确实有点奇怪。
它的造型有点像今天的运用款摩托车服,在那个时代,没有女性会穿得这么线条毕露,因此要穿上这件衣服,段美美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准备。
田大榜和霍湘倒是都不在意,巫师世界里没有素人那么在乎身体的裸露,田蔻蔻敢穿着短裤在江中滑水,人长得好看,就是给别人看的,无论男女。
这套甲胄基本实现了田大榜的目的——除了能够防护,还有进攻的能力,龙骨是非常好的杠杆,穿上甲胄后的段美美可以轻松抬起一个磨盘,而且奔走如飞。
她还记得自己抬起重物,背起大树时候的那种欣喜。
但是很快她就想到一件事,她不会打架,虽然曾经射击过黏土怪,她对敌人发射过弩箭,但从来没有正经杀死过一个敌人。
偏偏田家一家三口,完全都没有格斗的经验,巫师一般都不学素人的武功,因为浪费时间——偶尔也会学一点轻功,像李连翘那样。
田蔻蔻下了一趟山,在朝天门码头外面的地摊上买了一本旧书。
《嵩山擒拿术》。
书贩子拍着胸脯保证,这是他家祖传的秘籍,他爷爷是少林寺的高僧。
真是隔行如隔山,田蔻蔻这么聪明也中招。
蔻蔻拿书回来,每天在院子里跟段美美对拆。
看着那些繁花似锦的招式,总觉得太精妙、太巧妙了,怎么脑洞这么大,觉得一切敌人都不再是问题了。
铠甲做好了一个月,又练了一个月,田蔻蔻觉得段美美的武功“略有小成”,可以下山试试身手了。
“你们准备怎么试?去山里打狼吗?”田大榜一脸期待。
“下山去打狼。”蔻蔻嚷了一声,拉着段美美就跑了。
“山下是码头,哪有狼!”田大榜半天才反应过来。
其实真的有狼。
色狼。
前面我们说过,渝州的几个地区被两大帮派控制着。
卖酒发家的黑社会青江帮,和操控皮肉生意致富的嘚瑟帮。
现在两家正在为朝天门码头的归属争夺,打了两个月还是不分胜负。
每个店老板也是叫苦不迭,因为无论是黑帮还是流氓,对美食的热爱一点上来说,他们都是相同的,所以在不同的早餐店、饭馆,他们时常能遇到,结果就是每次都要动手。
要知道那是北宋初年,三毛钱一个的啤酒瓶子还没有被发明出来,大家比狠的时候都是拿着酒坛、盘子互相扔。这让饭店老板们无不叫苦不迭,很快饭店就倒闭了一批,而且生意越好,食物越美味的,倒闭得越早。
两个月没下山,蔻蔻和美美发现许多吃过的好店子都关门了事,终于遇到一个早餐摊,两人坐下开吃,蔻蔻就问老板是怎么回事。
“别问,姑娘,吃完了赶紧走。”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大叔,已经被吓破了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