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挂画边缘摸索着。
手指触碰到一个小缺口。周煜将钥匙圈拧直,将铁丝递进那个缺口,过了三四分钟,才从里面勾了一个纸团出来。
“竟然还在?”周煜有些讶异,背靠着墙,缓缓坐下,将小纸团展开。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当黄叶,或尽脱,或只三三两两挂在瑟缩的枯枝上索索抖颤——荒废的歌坛,那里百鸟曾合唱。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暮霭,它在日落后向西方徐徐消退黑夜,死的化身,渐渐把它赶开,严静的安息笼住纷坛的万类。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馀烬,它在青春的寒灰里奄奄一息,在惨淡灵床上早晚总要断魂,给那滋养过它的烈焰所销毁。”
周煜愣住了,这并不是自己记忆中的内容。只是纸上的笔迹和那个人的笔迹完全吻合。
“是你太了解我呢,还是你只不过是一时兴起留下的?”周煜苦笑一声,将纸团展平,折叠好,装进信封里,和那封信放在一起。
周煜将手放在膝盖上,百无聊赖地看着天边那轮朝阳。
“人出生两次吗?是的。头一次,是在人开始生活的那一天;第二次,则是在萌发爱情的那一天。”周煜喃喃自语,“那我算不算死了两次呢?”
周煜又坐了一会儿,才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最后看一眼这间教室,便下楼了。
手指在楼梯扶手上轻轻划过,指甲缝中留下了一点蜡油。周煜赶忙收回手,找了个地方洗了洗。
一楼的中厅隐约间传来诵读声,声音中气十足,却又带着极为丰富的感情。
“明天,破晓时分,当田野微明,我就启程。你看,我知道你在将我等候。越过高山,穿过森林,在远离你的世界里,我片刻也不想停留。我默默地思索,孤独前行,外面的世界,不看也不闻。我弯着腰,背着手,步履匆匆,满心的忧伤啊,白昼也如黑夜降临。我不凝望那金色落日的辉煌,也不远眺驶向阿尔弗港湾的风帆,到达时,我将在你的墓旁,放一束翠绿的冬青,和一把盛开的欧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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