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了自己的脚。
想哭诉!想解释!
仅存的理智告诉她,办公室里还是收着点吧。失去了爱情,至少还可以做同事。
哪知,当晚剧情便峰回路转。
她悲悲切切地下班,才出电梯,就看到了写字楼大堂里,立着倜傥潇洒的高通达。
高通达朝她走过来,二话不说,牵住了她的手。
满满的霸道总裁风。
她没有问他要把她带向哪里,反正哪里她都愿意跟他去。
实际上,他把她带去了一家酒吧。
酒吧看上去挺正经。斯斯文文的乐队在小舞台上规规矩矩现场演奏。客人们目测穿得挺高级,均细嚼慢咽、轻声细语地吃晚餐。
这顿晚饭,他们吃了两个小时。高通达目光始终笼在她脸上,目光灼热得能把她烫伤。
他什么都没有说,她已经醉在他的情话里。
一开始不明白高通达为何迟迟不起身,后来渐渐发现,所有的食客都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直到窗外夜色渐浓,酒吧忽然放下窗帘,熄灭了大灯,柳苗苗才知道,酒吧,也有第二副面孔。
刚才还半死不活的乐队,忽然昂扬起来。
刚才还轻声细语的客人,忽然喧嚣起来。
刚才还只是看着她的他,忽然将她拉了过去。
后来发生的事情,像电影里的蒙太奇,多是以光怪陆离的片段呈现。
事后回忆,她甚至分不清,那些残存的片段,是真实发生,还是她的想象。
在分不清是事实还是想象的回忆里,有那样一个画面她被他推进了男厕所或女厕所,撞开了一间隔间,不料,里面已经有了一对儿,她和他咯咯哈哈大笑着离开。
厕所的灯,是坏的。
伸手不见五指,声音却丰富得很。
她很快乐,快乐到就此死去也心甘情愿。
一曲终了,他搂着她,离开那个她向他敞开心扉的地方。
大约是在临踏入走廊的位置,他抱着她的脑袋,深深地吻了一下她的脑门儿。
她更开心了。
他松开她前,将她郑重靠在墙上。仿佛放置一个私人物品,稍后来取。
她随着浪潮一般的音乐来回摆动脑袋,快乐地闭上眼睛,假想着自己是某人盖了戳的私人物品,满脸含笑地等他来取。
他真的来了,带着大声的呼唤,还带着手机后置灯。
她睁开眼,看到刺眼的手机灯,不由抬手挡光。
在疯狂音乐停顿的间歇,她听到他问“这么长时间,你跑哪儿去了?害得我好找!”